第1175章 带你去高消费场所逛逛(2 / 2)

清末的法师 黄文才 8573 字 2天前

「妈……」

夏尔有句问候语,问候了半截愣是硬吞回去,脸色比吃了屎还难看。

夏尔手里夹着菸头,垂头丧气。

闪光的灯球,剥落的衣服,坐在腿上的扭动,笔直的钢管,破碎的梦……

发了半晌的呆,他走进肉铺。

他想起了这家肉铺的老板娘,她那宽大的围裙下也是风韵犹存来着。

就听赵传薪对肉铺老板娘说:「你不要故作冷漠,我也不会多做纠缠,最后一次……抹了10美分的零头!」

夏尔好悬一个跟头跌倒。

然后就见老板娘妩媚一笑:「可以抹零头,但你答应跟我一起去吃晚餐,我订餐厅。」

夏尔哀叹:人比人,气死人,这年头中年老男人也变得吃香麽?还有女人上赶着?

赵传薪听了,却将钱给足,不再讨价还价,拿起牛肉转身就走:「啊……tui!你痴心妄想!」

夏尔:噗……

无一错一首一发一内一容一在一一看!

……

在赵传薪带夏尔重回镇子上买牛肉的时候,佛播勒马修·坎特厄斯打听到赵传薪的家,驱车前去。

他看见一个丰满的小姑娘坐在木头台阶,旁边还有一条狗。

小姑娘穿着风凉,上衣很短,露出了白皙的细腰。

她正对着狗嘀嘀咕咕。

「乾饭,你这名字真古怪。」

「乾饭,我从未见过李四这样有能耐,人长得英俊又风趣幽默的中年男人。当然,他还很有钱。」

「我也没想和他发生什麽,谁说男女做那点事,就一定要有关系呢?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他一定是个狂野的男人。哎呀,光是想想,我就湿……」

乾饭斜眼看着她:妈的小骚货,你是真浪!

艾娃·罗素知道乾饭聪明。

但再聪明的狗,也不可能精通英语,更不会开口。

所以她可以放心大胆的说。

此时,一辆小轿车在门前停下。

艾娃·罗素没起身,和乾饭一起看着来人。

这人衬衫袖口挽起,信步上前:「这是李四·赵的家?」

「对。」艾娃·罗素言简意赅:「你是谁?」

马修·坎特厄斯不答反问:「你和李四·赵是什麽关系?」

艾娃·罗素眼睛一转,脱口而出:「我是他女朋友。」

乾饭立马转头看她,并朝地上吐口水。

艾娃·罗素:「?」

马修·坎特厄斯:「?」

马修·坎特厄斯踏上台阶,伸脖子朝屋里张望:「李四·赵没在家麽?」

艾娃·罗素起身拦住他:「是的,镇上警察找他去帮忙,要晚些回来,你最好在外面等他。」

乾饭却很松弛,没有阻拦,更没有露出警惕之色。

它是过来狗。

钱财乃身外之物,就算这人是小偷强盗,它也不会以身犯险,不值当。

马修·坎特厄斯在外面溜溜达达,看了看柴火堆,又看看精致的斧头,再看看车库里另一辆皮卡和马厩等等。

乾饭没什麽表示,爱看看呗。

艾娃·罗素却不满道:「先生,你究竟是谁?你这样很不礼貌。」

马修·坎特厄斯朝她微微一笑,却是转头走了。

艾娃·罗素抱着手臂冷哼一声:「莫名其妙,一看就不是好人。」

乾饭狗脸淡定,蹲坐在台阶上不语。

夕阳西下时,赵传薪开着皮卡,带着夏尔回来了。

夏尔本来对赵念真情有独锺,他喜欢赵念真那种高高在上的风情。

但他毕竟年轻,荷尔蒙旺盛,今天心里忽然升起了子虚乌有的希望,沸腾的热血尤未退却。

此时再看台阶上坐着的丰满的艾娃·罗素,他忽然吞了口口水。

「艾娃,你好啊。」

「你好,夏尔,上一边去。」

夏尔:「……」

艾娃·罗素看见赵传薪拎着大包小裹下车,却笑意盈盈上前:「李四,你回来了。」

「啊,艾娃啊,快到饭点,今晚上我们要吃顿好的。」

艾娃·罗素期待赵传薪接下来的邀请。

赵传薪却接道:「你怎麽还不回家?」

「……」艾娃气恼:「我不回家,和父母吵架了,今晚上我就在你这里吃。」

说完,她主动去给赵传薪开门。

赵传薪发现夏尔眼神清澈,毫无杂质……很纯粹的盯着艾娃·罗素屁股看。

他心说:艾娃啊艾娃,在夏尔的意识中,你可老遭罪了。

当艾娃·罗素转身,夏尔赶忙移开目光。

进屋后,赵传薪放下东西,拍拍夏尔肩膀:「看一眼是尊重,一直看是一直尊重,不要躲躲闪闪那样显得猥琐。」

然后,赵传薪看见了夏娃·罗素露出的腰,惊奇道:「孩子,你怎麽在屁股蛋子上纹了个电风扇?」

艾娃·罗素扭头看了一眼,恼道:「那不是电风扇,是四叶草,你什麽眼神啊?瘦的时候纹的,现在长开了!」

赵传薪乐呵呵对夏尔道:「看见了吗,给你打个样,学到手里都是活。」

夏尔忙不迭的点头,擦了擦口水:「这可比真理上膛有意思多了,先生,您是有大本事的人。」

此时,乾饭:「汪汪汪……」

赵传薪笑容渐敛。

佛播勒上门,有点意思。

乾饭又瞥了一眼艾娃·罗素:「汪汪汪……」

赵传薪听后,眼睛一转,对夏尔说:「今晚你也留下吃饭。」

夏尔又是忙不迭点头。

他第一次发现,艾娃·罗素竟然已经出落的这麽漂亮了。

恕他眼拙,真是女大十八变。

艾娃·罗素听了,却老大不高兴。

好不容易死皮赖脸的留下,却被这呆子搅局,真是扫兴。

吃完饭,赵传薪留夏尔看电视。

这边有电视的人家不多,夏尔家就没有。

他既对电视节目感兴趣,又对艾娃·罗素感兴趣,一箭双鵰。

艾娃·罗素恨的牙痒痒。

没奈何,她起身说:「我要回家了。」

赵传薪给夏尔使了个眼色。

夏尔聪明了一回:「天黑,我送你回家。」

「只有几百码远,显着你了?」

赵传薪推着两人出门:「不要那麽绝情嘛,人家也是一番好意。」

然后又对夏尔说:「盼走了一个,又盼来一个,日子是不是越来越有盼头了?加油吧孩子。」

夏尔小鸡啄米点头:「嗯嗯嗯……」

送走两人,赵传薪叹道:「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连百岁老人也要惦记,呸!」

乾饭:「汪汪汪……」

进屋后,赵传薪先给盖尔·拉塞尔去了个电话:「最近或许有佛播勒找你。」

盖尔·拉塞尔第一句说的是:「我什麽都不会说,我什麽都不知道。」

然后才问:「发生了什麽事?」

「……」赵传薪笑了:「你这个反应,我就放心了。什麽事,你也不必知道。」

盖尔·拉塞尔急忙道:「好,没问题,我们是要远走高飞麽?」

赵传薪乐:「地球就这麽大,你想往哪飞?飞出大气层啊?最近不要给我打电话,佛播勒会监听。」

盖尔·拉塞尔生怕他销声匿迹:「无论有什麽事,一定要先来找我,咱们一起面对。」

「先挂了。」

……

赵灵均去了一趟和平学院。

对别人而言,出一趟远门是难事。

对赵灵均而言,无论去哪,都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赵灵均抱着孩子去了和平学院,去秘境找到了班杰明。

班杰明的实验室里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各种傀儡大摇大摆的随处走,中央大屏上有一张面相很普通的中年女人脸,这个女人据说叫——新星月。

每次赵灵均来,都能看到新玩意儿,和平学院的科技树分支日新月异。

她指着一团红色毛线一样的东西问:「师兄,这是啥?」

班杰明瞥了一眼:「那是长颈鹿和霍加狓脑子里的迷网组织。」

「迷网组织是啥?」

「长颈鹿脖子长,所以需要强有力的心脏供血,它们的血压是我们人类的好多倍。这种情况下,正常来讲,当它们低头吃草,它们的脑袋会被血液冲爆。之所以没有,就是这个迷网组织在起作用。」

「但霍加狓我见过,脖子也不长啊,它怎麽也有迷网组织?」

「这就是俺找你来的原因了。」班杰明摘掉橡胶手套,将赵灵均的孩子姚凯风抱了过去:「俺要检测你们老赵家几代人的身体……」

班杰明·戈德伯格一直相信物理层面的宿命论——万物结局是注定的。

当然,他主攻领域是生物和化学。

在生物领域,首先达尔文的进化论是站不住脚的。

长颈鹿和霍加狓是近亲,它们或许原本是同一物种演化出来的。

长颈鹿有迷网组织,霍加狓也有。

长颈鹿能用上,霍加狓用不上。

说明长颈鹿在进化出长脖子以前,先有了迷网组织,否则霍加狓不可能有迷网组织。

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赵传薪的身体充满奇迹,下一代人中赵灵均是集大成者。

赵念真和赵颂真其实也很聪明,只是成长环境不同,所以际遇与赵灵均不同。

班杰明从新星月那得知赵传薪在《旧神法典》世界经历,得知赵传薪身体可以自愈,体重高达三百斤,还能说德鲁伊真言等等。

他知道赵灵均能屏蔽痛觉,自愈力也很强。

可赵灵均的自愈能力和屏蔽痛觉能力在赵传薪去《旧神法典》之前就已经获得。

班杰明·戈德伯格有个大胆的想法:他觉得赵传薪本身首先很奇特,之后才会拥有各种际遇,从而身体产生不可思议变化。

再不济,也是赵传薪在很久之前就进化出了某种潜在的能力,然后遗传给了赵灵均。

如果没有前提,或许赵传薪早死了。

姚凯风并未表现她妈那麽妖孽,班杰明想看看姚凯风是否具备了某种必然「前提」,但却没有开发的那种。

赵灵均啼笑皆非:「大师兄,要相信科学,你这都是什麽歪理邪说?」

班杰明·戈德伯格淡淡一笑:「你跟你大师兄讨论科学,是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俺现在不是生物学家,也不是科学家,记住了,俺是——自然科学术士!」

「啊行行行,你都四个孩子爹了,还想一出是一出,你爱咋检查就咋检查吧……」

班杰明脾气一直很好:「小师妹,俺们这和平学院,就是靠想一出是一出发展到今天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