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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又止的表情,宫渝心头浮上一丝疑云。

他双手握住半只手掌大的小猫,正眼瞧了过去。

宫渝:“……”

岂止烟熏火燎啊。

它好像一只被丢在北极冻了十年的暹罗猫。

屋里的气氛似乎也被丑陋的小猫咪震惊到,一时间有些僵冷。

宫渝双手捧着它,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良久才想起自己是来干嘛的。

他又拿起手机催催方木,让他抓紧过来一趟,然后抱着猫崽子坐到沙发上,金主味儿十足地翘起二郎腿,却不小心牵动到腰际的伤,紧忙灰溜溜坐得端正,清清嗓子。

“你多高?”宫渝不太自信。

刚刚他就觉得这小金丝雀有点超高了,如果真的比他高,他还怎么树立雄浑威猛的霸道金主形象?

关珩乖巧地抿抿嘴,“哥哥,我183。”

宫渝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身高和他一样,所以他猛攻的地位还是很稳的。

“那你叫什么名字啊?多大了?做什么工作的?”他无需问太多其他的,只需要询问自己想知道的问题就可以,方木找的人都是绝对的靠谱。

这个长相,如果是个想要爆火的不知名小演员,他倒可以帮上一点忙,让他一飞冲天。

关珩眸色一黯,编好的说辞张口就来,“哥哥,我叫关珩,今年19岁,没工作,是个学生……”

宫渝大惊失色。

还是个学生?这怎么行?方木怎么会这么不靠谱儿?

宫渝不舍地看了看那张脸,遗憾着摇摇头,挥手道,“你我无缘,你走吧。”

关珩盯着小猫崽儿,站在原地不肯动,垂着漆黑浓密的睫毛,委屈得眼睛微红,一本正经道:

“可是我想和哥哥在一起,更何况,方经纪人举办的金丝雀海选大赛里,我确实是被他选中最优秀的那个。”

“但你知道你这个年纪跟我在一起,是什么性质吗?”

少年的眼神落寞,宫渝看他可怜,终究是没忍心硬撵他,开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关珩摇摇头,黑白分明的眼珠儿里是满当当的清澈懵懂,看上去求知欲极强。

宫渝不好意思再多看他一眼,心中充斥着罪恶感。

“这是忘年恋,是不合乎常理,别人会说我不要脸,会说你鲜花插在……”

宫渝及时住口,换了句俗语,“会说好白菜都被……”

操。

“会说我老牛吃嫩草的。”

关珩听完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沉默地低下头,掩住眼底晦涩,“我知道了哥哥,我这就走。”

他模样生得好看,委屈的样子看上去比寻常人更容易被心疼,但不包括早铁了心要让他走的宫渝。

美则美矣,但年龄实在是不合适。

他想要找金丝雀,一方面是为了圆梦开荤,享受余生;而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带着金丝雀向主角攻受们证明,他对主角受确实并无想法。可这要是带个孩子去,先不说几位大佬信不信,在这之前保不准儿会被同行唾弃死。

关珩背着书包从宫渝身边经过,还没走出两步,他身后破旧的书包就哗啦一声掉在地上,背带的线尽数断掉,一本厚厚的字典砸在宫渝脚背上,痛得他抱着猫蹿了起来。

“你这书包……”

听到宫渝状似埋怨的话,关珩连忙内疚地蹲下身子开始捡书,边捡边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