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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要形容贝巴的踢球风格,最擅长起外号的中国球迷给他起的外号显然是最好的总结——

潇洒哥。

在梅西因为各种原因化身散步帝之前,贝巴散步敢称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

踢完全场比赛,人家衣衫不湿,发型不乱,不但懒得跑动,甚至在进球后也懒得庆祝。

就这样一个究极懒鬼,居然在曼联取得领先,急需全队参与防守的时刻,居然力压欧文和埃尔南德斯上场?

他想不通,真的想不通。

第94章

别人都想不通, 为什么这个时候选择让贝尔巴托夫上场,弗爵爷是知道原因的——

他儿子欣赏他。

就这么简单。

其实欣赏贝巴的,何止是诺亚呢?

他也很喜欢这个保加利亚人。

否则又怎么会为他豪掷3000多万英镑, 为他折腾到转会窗闭关前5分钟还在争取, 甚至亲自去为他接机,又亲自开车送他去卡灵顿体检?

虽然球迷们总是诟病他的跑动少, 觉得他懒洋洋, 但他从没责怪过他,因为每个球员都有每个球员的特点。

贝巴的优点,在于他球商和技术,他喜欢精准地触球,他可以在狭小空间里护住皮球,他喜欢串联和为队友制造机会。

这个看上去冷冰冰,内心狂野,有点闷骚的家伙,其实像坎通纳一样,是个非常职业,在态度上无可挑剔的球员。

在加盟曼联之后, 他付出的努力比谁都多, 而当他因为种种原因将他放在替补席上的时候,他从无怨言, 而是一直用实际行动, 来表现给他看, 证明给他看。

或许也是因为以上种种原因, 他的儿子明明没有和他成为过队友, 只是当过两年的对手,但在诺亚成为曼联助教后, 除了老队友外,他最喜欢贝巴。

众所周知,诺亚的喜欢,是不加任何遮掩的。

喜欢就是喜欢,欣赏就是欣赏。

他甚至偶尔会接受贝巴的邀请,和他一起去打牌,这放在诺亚退役前,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他甚至还批评过他对贝巴的用法,觉得他不应该让斯拉夫人在场上的位置换来换去,也不应该让他给鲁尼当僚机,反过来或许可以——

“他虽然有188公分,虽然他的确可以充当支点,虽然他也接受回防,但是一个九号半,比起扛人,他更适合让别人为他打配合,才能释放他的进攻能力。”

说得很对。

他认可儿子的判断,但用一句话“杀死”了他——

“他在欧冠30个月进球荒。”

一个前锋,身穿曼联9号战袍,哪怕他们父子再怎么欣赏他,无法在欧冠赛场进球,那就是他的原罪。

这才是他坐在替补席的最主要因素。

但在这场比赛,在鲁尼进球后,他的儿子看向他,说选贝巴而非欧文的时候,他爽快同意了。

比分是他们领先,身高贝巴极有优势。

更重要的是,这小子技术足够好,好到既可以攻坚,也可以陪对面玩玩艺术。

当然了,这就要鲁尼配合一下了,不过他儿子永远可以搞定鲁尼,而他只需要坐在场边,悠然地嚼着口香糖就行了。

和贝巴一起上场的吉格斯和斯科尔斯也在上场后,一边冲后场打手势,一边冲周围的队友招手,小规模地转达教练组的指令。

两个大佬在忙活,贝巴在看着对面半场,想着诺亚的交代。

“距离比赛还有20分钟,我们的目标是赢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