龄男生那样喜欢冒头淋雨耍酷,也不像那种会大公无私帮助别人,分享自己手中雨伞的善类,这样只会让人认为他另有所图。
向春生撕下一张便签,把伞放回了他的位置,脑子里已经筛选出了最优解:那就是淋雨自己回家。
其一,回家的距离很短淋不到多少雨;其二,明天如果不下雨这把伞从家带到学校会很显眼;其三,陈念荒人出了什么问题目前无从判断。
说服自己后,她的身影没入雨幕。
这双鞋子大概率是穿不了了,向春生进门把蓄满水的鞋子倒放在鞋架上。
蒋月华看着浑身湿透的向春生,无比懊恼:“哎呀!我忘记了,今天下雨,没提醒你带伞。”
向春生低头为那双报废的鞋子默哀了几秒。
这句话好陌生,不知道为什么恍惚间回想起小学。
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学校组织了一场朗诵比赛,每个人的小脸被画得像猴子屁股,女孩们穿着白色公主裙,男孩穿西装,规定统一要穿白色的鞋子,向夏锦这人老是丢三落四,比赛那天也是,没穿白鞋。当时的她万分羞愧,六神无主,她的妈妈像是踩着七彩祥云的天兵天将,放下手头的工作,快马加鞭过来给她送鞋子,向春生依稀记得那是一双泛着柔光的缎面白色玛丽珍鞋,一边数落着一边帮她扮上。
向春生没想到自己在那一刻居然是羡慕的,羡慕她在闯祸时有人兜底。
可明明一个人就能够做好充分准备,足以抵挡千军万马。
她的鞋一直就是白色的,即便那双鞋头的黄色胶快开了,因为这是万全之计,没有人会提醒她明天是朗诵比赛需要穿白鞋。
看似微不足道的自尊心实则是撑起她整个童年的白色帆布鞋。
所以在那儿之后鞋柜里总会有它的容身之地,因为那些弥足珍贵。
蒋月华递给她一块干毛巾,把那双鞋子从鞋柜转移到阳台:“洗了送人吧。”
沙发上坐着的人看上去有些疲惫,黑色的防水夹克衫上也还挂着水。
“爸,你回来啦。”
“嗯。”那个男人抬头看了眼又继续刷起手机。
“那个,吃夜宵吗?”
“不了。”
……
这样简单的对话应该就已经是这两个人的极限了。即便是共处于同一个空间两个人的血缘关系也只是蒙着一层浅薄的陌生。
她的一整个童年,父亲几乎是缺位的,模糊的人脸一直都被“爸爸这么辛苦是为了买大房子,让春生过上好日子。”的只言片语所代替,身边的所有人都具象化了这份父爱,只有小春生没有。
依稀记得,每次爸爸回家都满脸疲惫,不过回来时就会带她去超市买玩具。
那个时候幼年的她才能略微懂得了他所谓笨拙的付出。
向春生有点羡慕那个拿到点棒棒糖奖励就忘却一切的她,成长换句话说就是打碎骨肉后的重塑,懂事是她获得奖励最好的伪装。慢慢长大,等她与大人世界达到微弱平衡的时候,才发觉原来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在伪装。
蒋月华对他翻了白眼,示意他说点什么与女儿拉近距离。
向成明不太自然地开口问:“最近学习得怎么样?”
向春生也是干净利落的回答:“还行。”
这样的你来我往根本没有要继续的意思,蒋月华便继续询问:“和同学老师相处的怎么样?有没有认识新同学?”她其实也不知道如何同一个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女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