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63(1 / 2)

不羡 薇薇一点甜 4352 字 13天前

不过,虽说落差大,但齐蕴罗想得却还挺开。

“白首相知犹按剑,朱门先达笑弹冠。世事浮云何足问,不如高卧且加餐。”这位如今已年近知天命之年的妇人一边说,一边乐呵呵地比着尺,替西市那些进门关顾的百姓们量身,“还是这里好,起码,西市的百姓们只在乎我的衣服做得好不好,而不会在意,我是谁家的人。”

“还是齐伯母您的心态好。”正赶着铺子里忙,不少客人要试料子,宁不羡正打算搭把手去库里拿,却被齐蕴罗连忙拦下,“你呀,都是怀有身孕的人了,还是好好休息吧。”

“算了,现在沈家风雨飘摇,能多挣一些是一些,沈明昭对我还算不错,我总不能在这个时候,舍下他们家里的人不管吧?”

“你啊,嘴上说的比谁都心黑,实则比谁都心软。”齐蕴罗安慰道,“东市的古董、布庄虽然生意大不如前了,但不是还有茶庄吗?你那个浮云茶的代售权又没被收回去,那茶叶现在值钱,那些人就是再捏着鼻子也得上你庄子里进茶,那日我替你去看过了,出事之后,茶庄的生意没多少影响。”

宁不羡叹气:“就是因为没多少影响,所以才可怕啊。”

只怕……六羡茶庄的生意没受到多少牵连,是因为有人在暗地里帮着她,可惜那人帮人的心思并不纯粹,他现在付出多少,将来,就必定会成倍地收回。

只怕到了那时,她就是那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了。

几日后,沈银星带回了他的答案。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抬起手,让宁不羡看他的掌心。

原本生着红痣的地方,被线香烫出了一块狰狞的伤口。

“在皮肉自然长合之前,我不会用药,终身不会去掉这块疤。”

他已经做出了选择。

“做二郎挺好的,我没什么大志向,就想一辈子做家里的二郎。”

“这世上鲜少有对泼天的权势富贵不动心的,从前算我看低了你,你这小子,还真算是个奇葩。”

“泼天的富贵也得有命享啊,我这只能叫做掂得清自己的斤两。”说着,他压低了声音,“我在西北见到了那个敬王,为人神神叨叨的,跟魔怔了似的,我可不想变成那样。”

宁不羡汗颜,老奸巨猾的敬王在沈银星眼中居然就只是这副德行?

也不知道敬王知道自己这位“皇弟”这么评价他,会怎么想。

沈银星下定决心之后,便私下寻了个机会同母亲说开了。

别看沈夫人成日里没心没肺的,唯独这件事情瞒得特狠,甚至就连“妹妹的孩子”,变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惊天大雷,也不甚在意,反而对沈银星烫伤自己手这件事气不打一处来。

“要死啊!灵玥!快去拿药来!上药!你敢瞪你老娘?皮痒了?哎呦你这手上留个这么难看的疤,将来哪里肯有小姑娘要你哟……”

预想中的惊天动地大闹一场并没有出现,甚至除开他们三个,消息连大房的院门都没传出去。

宁不羡想着,沈明昭要是牢中有知,也不知会不会欣慰。

秋日过去,入了冬,冬至日过,恩科放榜。

被特许以贡生身份参与考试的陶谦,在这一年另开的恩科中,成功中仕,成为本朝以商贾之身入仕者的第一人。

如此结果,令人始料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