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征服华裔读者
接下来几天,业内各个小说网站都开始出现一些写洪荒题材的新书,
书名起的五花八门。
如:《穿越洪荒》丶《从小巫到大巫》丶《洪荒妖王》丶《洪荒大圣》——-等等。
别说,这些作品一出,还真引来不少读者的关注。
一时间,洪荒题材成了时下热点题材。
或者说,成了一个风口。
有人说:只要站到风口上,猪也能飞起来。
这句话显然是对一些现象的总结。
一些原本写了扑丶扑了写的作者,突然发现自己写洪荒题材的人气增长非常迅速,比自己以前任何一本作品的人气增速都快。
比如:曹胜的大学室友宋超。
他看完曹胜的《天地玄黄玲珑塔》结尾之后,也有了创作的冲动,按捺不住的那种。
于是就在工作之馀,弄了一个开头发到榕树节。
书名:《我成了祖巫》。
刚发表几章,作品总人气就超过了他以往任何一本作品的总人气。
这让他相当异。
也非常惊喜。
以为自己终于悟了,写作能力有了突破性的飞跃,他看到了火的希望,也看到了出版挣稿费的希望。
码字的动力爆棚。
偶尔,他也会在心里感谢曹胜,感谢曹胜写了《巫妖争霸》这个电影世界的剧情,却没有写洪荒题材的小说,这才给了他宋超机会。
直到几天后的晚上,他上网来到《天地玄黄玲珑塔》的书评区,看见不少帖子都在讨论曹胜的新书,他才惊讶发现曹胜不声不响地,竟然已经写了一本洪荒题材的新书。
「《洪荒演义》?他什麽时候写的?都出版了?」
出于好奇,他点开一些帖子,想通过这些帖子,了解《洪荒演义》的大概内容。
「笑死我了!一些棒竟然以为阿灰没写洪荒题材的小说,还发帖请阿灰赶紧写一本洪荒题材的,真踏马笑死我了!」
这个帖子,让宋超脸皮发红。
「无疑阿灰又开创了一个新题材,先是《巫妖争霸》预热,跟着才推出《洪荒演义》,《巫妖争霸》让我看到了这个题材的精彩之处,所以,《洪荒演义》开头的慢节奏,赶不走我!我有的是耐心看下去!」
「主角穿越成一只乌鸦,是我没想到的,为什麽不穿越成一条龙或者一只老虎?是觉得那样写,难度太低吗?」
「不敢相信《洪荒演义》和《神墓》出自同一个作者之手,《神墓》节奏那麽快,简直创造了纪录,《洪荒演义》的节奏却那麽慢,不过,中原一点灰确实牛逼,快节奏的能写得精彩,慢节奏的也能写得这麽好看,不愧是中原一点灰!」
「阿灰这本新书,野心好像很大啊!开局写得那麽细,剧情推进这麽慢,这是想要好好铺垫吧?我敢打赌,这本《洪荒演义》他至少会写两百万字以上!」
「我觉得阿灰的文笔进步好多啊,有没有一样感觉的?」
网吧电脑前。
宋超看着这些帖子,眼神很羡慕。
他原来还觉得自己这次的新书人气增长很快,但和曹胜一比,差距太大了。
曹胜的新书《洪荒演义》,明明还没在网上发布,这里的讨论热度却超过他宋超的新书热度百倍不止。
这就是顶尖作者的人气吗?
他很直观地感受到了。
半个小时后,他独自走出网吧,被网吧外面的夜风一吹,整个人清醒不少。
他一边往住处方向走,一边掏出最近刚买的手机,拨通曹胜的号码,想跟曹胜聊两句,顺便聊聊彼此的新书。
只可惜,电话打通了,曹胜却没有接听。
他猜到曹胜应该正在码字,手机静音了。
他之情几次晚上给曹胜打电话,曹胜都没有接听,事后,曹胜回电话过来,跟他说过这个习惯。
菲律滨。
小志的姐姐从香江打工回来,给小志兄弟几人带回来两本《洪荒演义》,小志今年16
岁,是菲律滨华人。
香江那边喜欢用菲佣。
他姐姐就跟看亲戚去了那边做菲佣。
每年只能回来一次。
每次回来都会给他们兄弟几人带一些礼物。
而这次带回来的礼物中,就有两本《洪荒演义》。
姐姐说这是华夏顶级作家写的新书,在香江卖得很火,连续几天都卖断货,她去买的时候,看见很多年轻人都在抢,她好不容易才抢到两本。
在菲律滨买中文书不容易。
香江那边的畅销书,在这边是稀罕物。
小志仗着自己是哥哥,宣布自己先看第一集,几个弟弟都不太服气,他把他们揍服了。
夜已深。
其他人都睡着了,小志却还没有睡意。
精神奕奕地坐在窗边,借着窗外的月光,勉强辨认着书上的文字。
他从小在华文学校学过汉语,认得中文。
他原以为中文就那麽回事,学了也没多大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