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不知道?他在陪你演戏罢了。”
我捂起耳朵,大声说:“我最讨厌你这种呆瓜了,和那个多管闲事的老爷爷一样,总是让我心口发堵,快点走开。”
郑锵被我吼懵了,张了张嘴,我趁机甩开他跑进了林子里。
我希望他不要多管闲事,不要死在我面前,我最讨厌呆瓜,明明很脆,一拳就可以打爆,还非要去做一些没意义的事。
我快步向前跑,直至周围只有我一个人的呼吸,我才慢慢放缓脚步。
抬起头,那座教堂就在高悬的瀑布上。
粘稠的血从垂落的白袍后缓缓流出,我坐在桌子上,轻晃着腿,垂眸看着椅子上披着纯净白袍的那个老头儿。
他实在太老了,我实在想不明白人怎么可以老到这个程度。
他的肤色几乎透明,眉毛和眼睫都是白的,脸上的褶垂了下来,就像小时候邻居家那只堆身上满褶皱的八哥犬。而且他太瘦了,瘦得像一根光秃秃的树棍,我只是轻轻一掰,他的腿骨就折成了两段。
当我踏进这个教堂的时候,看到那个坐在窗边的白袍人时,我就知道我猜对了。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老家伙,他拿着望远镜欣赏着这场狂欢游戏,手边甚至放着一杯醇香的红酒。
我走到他的身旁,随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发现这真是一个绝佳的角度,避难所的所有角落全部一览无余,包括,那个肮脏的奴隶区,还有我精心照料的那块棉花田。
“你要尝一尝吗?可爱的孩子,”老头儿苍老的声音柔和地对我说:“这可是末世之前的酒,非常珍贵。”
我蹲下来系紧自己的鞋带,说:“三哥不喜欢我喝酒。”
“就是那个爱上自己亲弟弟的家伙吗?唔……在那块棉花田里,真是激烈。”老头儿笑了起来,说道:“他也是一个怪物。”
我抬起手,攥住他的小腿,轻轻一掰,一声清脆的响声后,他的腿像饼干那样折断了。
他笑得更加开怀,我无理的做法好像取悦了他,他点点头,说:“在那个雨夜的奴隶区,你进行屠杀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
被这样的人注意到,真是一件恶心的事。
“只有穿白袍的人才有资格来到这里,我一直期待着有一天这扇门被推开,来把我杀死,”老头儿笑得浑身颤抖:“我期待了很久很久,欢迎你的到来。”
有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我忽略掉他神经质的笑,询问:“末世之初你就建立了这里,是怎么做到的?你早知道末世会来吗?”
“当然,”他的眼神忽然沉了下去,愤怒地咆哮:“基因污染无法控制之后,他们开始偷偷建造‘乐园’,我是那里的工程师,却没有被选中进入‘乐园’,真是一群冷血无情的家伙。”
“乐园在哪?”
他激动的心情好像一下子平静了下去,一双混浊的眼睛盯向我,目光重新变得柔和,他说:“好孩子,看在我们重逢的份上,杀掉我吧,我真的没有勇气杀掉自己。”
我站起来,微微俯身,看着他的眼睛,乖巧和善地说:“如你所愿。”
我把玩着短刀,刀刃在指尖飞转,刀影映着山下燃起的火光。
雨水淋淋沥沥模糊了窗外的夜,把火光折射得光怪陆离,被教堂顶部的彩色玻璃花窗打散,洒在了昏暗空荡的教堂里,神圣的十字架好像也被感染得潮湿和悲伤。
安静地听着门外渐渐走近的脚步声。